:::
  • slider image 529

  • 瑞峰國小113學年度一年級新生熱烈招生中!
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0-09-20 | 點閱數: 187

主旨:有關貴部重新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
意事項》條文內容,應同步研擬「零體罰」相關配套措施,
並邀請本會共同協商,敬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貴部於 109 年 8 月 3 日所發佈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
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條文內容有自相矛盾及窒礙難行之處,
攸關基層教師在教育現場的輔導與管教作為,其中第二十二
條條文內容所提「特殊情形」未有明確定義,將導致親、師、
生三方皆輸的局面,基層教師在工作職場上將無所適從、動
輒得咎!
二、貴部於 96 年實施零體罰政策,從未有相關配套,未來也只擬
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管教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檢視
項目及自我檢核表」,要求學校及教師檢視輔導管教學生措
施,卻沒有訂定零體罰相關配套,基層教師擔心一不小心就
跨越紅線,該如何管教學生?
三、綜上所述,貴部於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注意事項》相關條文及研擬「零體罰」配套措施時,攸關本
會會員工作之權利義務,為避免日後衍生管教爭議,貴部應
邀請本會共同協商。

:::

線上學習平台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