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行政院「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2030 雙語政策計畫」
二、 教育部 111 學年度「2030 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 計畫」
三、 臺南市 111 學年度「2030 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 計畫」
貳、 目的:為鼓勵教師英語能力,協助通過「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架構 1」(簡稱 CEFR 架構)或相當英語能力檢測,特訂定本計畫。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南市雙語暨英語教育資源中心(設於安平區西門實驗小 學)
肆、 計畫執行期程: 112 年 1 月 1 日至 112 年 7 月 31 日。
伍、 申請資格: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專任教師(含正式及三 個月以上代理教師)每人每年以補助 1 次通過相當於 CEF 架構 B2 級 (含)以上之英語檢測為限。
陸、 本年度補助名額:預計 20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