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委員會
壹、依據:
依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訂定之。
貳、目的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環境,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成立「國立成功商業水產職業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本會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肆、組織與任期
本會置委員十三人,採任期制,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
本委員會委員聘期一年,由校長遴聘之,期滿得續聘之。本委員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由非本機關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
每學期應至少開會一次,並應由專人處理有關業務,視需要得召開臨時會議。
伍、組織分工與職掌
性平會下設置行政與防治組、課程與教學組、諮商與輔導組環境與資源組,各組分工如下:
一、行政與防治組(學務處)
1.統整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成果。
2.規劃辦理學生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3.研擬修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等相關規定。。
4.受理校園性平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5.召開性平會會議,並處理性平案件之調查及相關行政事宜。
6.建立校園性平事件及加害人檔案資料,並負責於加害人轉至其他學校就讀時之通報事宜。
7.其他有關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行政與防治之業務。
8.涉及校園性平案通報之協調聯繫。
二、課程與教學組(教務處)
1.發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教學、教材及評量;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
2.規劃性別平等教育(含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防治、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融入各科教學,並且每學年應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或活動至少四小時。
3.協助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案件之學生當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相關人員課務。
4.安排性平事件當事人接受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相關事宜。
5.其他有關本校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學事務。
三、諮商與輔導組(輔導室)
1.規劃辦理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2.擬定與執行性平事件相關當事人之輔導計畫,並向性平會提出報告。
3.提供性平事件之當事人、家長、證人等之心理諮商、諮詢、轉介相關資源及追蹤輔導等服務。
4.提供懷孕學生諮商輔導、家長諮詢及社會資源之協助。
5.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案件之輔導事宜。
四、環境與資源組(總務處)
1.建立安全及性別平等之環境。
2.辦理校園安全空間檢視說明會,公告檢視成果、並作成紀錄。
3.繪製並更新校園危險地圖,改善校園空間安全。
4.其他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環境與資源業務。
五、圖書與刊物推行組(圖書館)
1.購置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圖書、刊物,供親師生借閱賞析。
2.辦理性別平等教育讀書會、心得寫作與徵文活動,潛移默化學生的性平價值觀。
3.印製並發行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之文宣刊物。
六、人事行政組(人事室)
1.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納入教師聘約。
2.規劃並推動校內性別主流化,建構教職員性別平等意識。
3.辦理教職員性別平等教育研習或相關進修活動。
4.檢視並統計教職員參與性別平等教育情形,建構教職員性別平等規範。
5.受理教職員工性別事件之申訴與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八、會計組(主計室)
依據性平會所擬各項實施方案,編列經費預算。
陸、本委員會各組及各配合單位應擬訂年度工作計畫,推動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及指定人員兼辦該單位有關性別平等教育之業務,以落實推展性別平等教育各項活動;並建立完整資料檔案。
柒、發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當事人或檢舉人得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調查及協助,相關規定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本校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規定辦法辦理。
捌、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規定處理之。
玖、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