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訂於 107 年 11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3 時 30 分起假安平區新南國小視聽中心辦理 107 年度校園事件教師法治素養增能研習。 二、參加對象:臺南市高中以下教師(以教評委員、學務人員、導師優先,國中以上學校務必派 1 名同仁參加;國小 30 班以上學校務必派 1 名同仁參加),預計約 130 人。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 月 13 日止,請至學習護照(http://e-learning.tn.edu.tw/)報名,全程參與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四、請各校惠予上述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 五、課程安排如下: 13:30~13:50 報到 13:50~15:00 校園事件處理與法制案例分享(學生輔導管教部分)15:10~16:20 校園事件處理與法制案例分享(教師聘任部分) 16:00~16:30 案例交流及賦歸 以上課程主講人:新北市李宗翰法制專員 六、本研習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與研習老師事先行下載講義,並攜帶置研習場地(講義於研習日前一週公告)。 七、本案負責人:本局秘書室曾鈺真(2991111 轉分機 8326 ;網電: 99910)
公告 13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