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瑞峰國小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11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師字第 110003000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南市 110 年度 SUPER 教師獎甄選活動簡章及推薦報名表
主旨:檢送【臺南市 110 年度 SUPER 教師獎甄選】活動簡章及推薦報
名表,請協助周知貴屬人員,並鼓勵踴躍參加,詳如說明,
請查照。
說明:
一、現任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教師,並為本會(
或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入會滿一年以上之會員,任教年資
滿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內未受行政記過以上之處分,且資格
符合簡章內容規定者,均可被他人推薦或自我推薦參加。曾
獲選本市 SUPER 教師獎首獎或全國 SUPER 教師獎首獎者,不得
再報名。
二、參選組別有: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等 5 組。
各組 SUPER 教師獎首獎得主:每名獲頒獎金 10,000 元與榮譽
獎盃一座。
三、推薦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0 年 3 月 2 日(二)止,郵戳為憑。
四、詳情請參閱活動簡章或上本會網站查詢 http://www.tn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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