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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1-01-28 | 點閱數: 285

受文者: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26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015760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發布「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部分條文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21 日臺教文(五)字第 1100002927E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如附件)。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電話: 02-77366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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