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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1-04-21 | 點閱數: 140
教育局公告 176202
公告單位:課發科 公告人:林煜峰  
公告期間:2021/04/20~2021/05/11 發佈日:2021/04/20 08:57:37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pdf  110 學年度公告徵才報名表.ods
標題:本局誠徵 110 學年度調用教師,請貴校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辦理。

二、應徴資格:

()本局所屬各級學校編制內現職專任教師。

()實際擔任教學工作3年以上。

()3年內成績考核均為四條一款(甲等)

三、調用時間:以公假方式全時調用本局,調用1(11081日至111731日止)

四、工作項目:教育相關業務。

五、用人單位如下:

()課程發展科:5

()學輔校安科:3

()特幼教育科:3

()社會教育科:1

()秘書室:2

()體育處:1

()南瀛科學教育館:1

六、報名方式:有意者請填具附件之報名表,完成核章後掃描成PDF檔,於110511(星期二)1730前逕以電子檔(EXCEL檔及PDF)郵寄至承辦人林煜峰efeng3641@tn.edu.tw,本局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倘資料及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面試。 

七、上開附件報名表志願序欄位,請投件者儘量填滿7個志願科室編號,俾利錄取時順利分派至各用人科室。倘所填志願序科室皆已額滿,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八、檢附110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二級機關調用教師公開徵才報名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調用教師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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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專設幼兒園、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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