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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 178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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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單位:學輔科 | 公告人:賴又誠 99502 |
| 公告期間:2021/05/26~2021/06/18 | 發佈日:2021/05/26 08:20:24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 附件:無 | |
| 標題:有關 109 學年度國中小專/兼任輔導教師人事費及減授課鐘點費,不足款及賸餘款調查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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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0年 3月 8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100086787 號函(諒達)續辦。 二、請貴校填報 109學年度「核定經費」及「實支經費」,並精算出不足款及賸餘款,請與貴校會計及出納等相關單位核對。貴校若有不足數,嗣本案調查結束,待本局核定,並以實支實付方式撥付予貴校;若有賸餘數請於 109學年度輔導業務執行完畢繳回本局,俾辦理後續核結事宜。 三、請貴校留意輔導教師請假假別是否給薪及假別天數上限,例:防疫照顧假及家庭照顧假等,請與貴校人事核對。 四、另有關 110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建保費/二代建保、勞保費及勞工退休金一致性調漲,請貴校由校內人事費支應調漲項目之差額,恕不補助本項不足款項目。 五、請貴校於 110年 6月 18 日(星期五)前至本局填報系統填報,國中小填報如下: (一)國中: 1.專任輔導教師: 13791。 2.兼任輔導教師: 13792。 (二)國小: 1.專任輔導教師: 13787。 2.兼任輔導教師: 13790。
六、本案若有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本案承辦人賴先生(電話: 06-2991111分機 7753或網路電話 99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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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