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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1-10-14 | 點閱數: 157

受文者: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0 月 14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專字第 110123944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有關「110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換證審查作業」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0 月 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135991 號函辦
理。
二、旨揭認證、換證審查作業規定,請各校轉知所屬教師配合辦
理:
(一)資料收件期間: 110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28 日止,參與認證、
換證之教師請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 https:
//proteacher.moe.edu.tw )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
(二)曾參與 108 學年度以後(含 108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培訓或參與 107 學年度以後(含 107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
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
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
(三)110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換證增辦場次如實施計畫。
三、倘有認證、換證審查相關疑問,請逕洽計畫承辦學校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曾勤樸專任助理,電話:( 02 ) 7749-1228 ,電
子郵件:ntnutdo@gmail.com。有關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
平臺操作相關疑義,請洽平臺維運團隊:( 02 ) 2311-3040
轉 8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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