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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 187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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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單位:課發科 | 公告人:蔡佩婷 99223 |
| 公告期間:2021/11/01~2021/11/11 | 發佈日:2021/11/01 10:09:19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臺南市 111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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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本市 111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簡章暨重要期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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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10年 10 月 18 日本市 111 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二、申請參加旨揭甄選之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現任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編制內合格教師,或本局暨所屬機關編制內人員(含體育處、家庭教育中心、南瀛科學教育館)。 (二)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4 條及第 5 條有關國民中、小學校長任用資格規定者。 三、倘貴校人員有意參加者,請詳閱簡章相關說明,並請貴校確實審查其資格是否符合上開規定,以維護參加人員權益。 四、旨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網路報名:請於 11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 30 分前至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http://candidates.tn.edu.tw/ 線上報名,惟確認報名與否,仍以完成現場報名暨初選(資績審查作業)為準。 (二)報名暨初選重要時程: 1.報名暨初選: 110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至中午 12 時,下午 1 時至 4 時止。 2.補件時間: 110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三)複選重要日期如下: 1.平時表現訪評時間:自 110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起。 2.筆試日期: 111年 1 月 8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口試日期: 111年 1 月 9 日(星期日)。 五、若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甄選專區。瀏覽人數: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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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國立國小、家庭教育中心、體育處、科教館、國立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