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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1-11-09 | 點閱數: 205

受文者: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1 月 8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10129767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函轉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0 年新修正教師法暨
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之教師研習計畫」之「教師法重要
內涵」各場次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10 月 21 日臺教國署人字
第 110013625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請貴校轉知並鼓勵所屬同仁符合資
格者報名參加,並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課務排代:
(一)臺南場次計有 3 場次,分別於 110 年 12 月 27 日至 29 日辦理。
(二)參加對象及資格:本市教師專業審查會委員、學校教師會
理事長或推派教師代表、校事會議委員、教師評審委員會
委員、學校人事代表。
三、檢附研習計畫及場次表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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