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19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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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課發科 | 公告人:鄭宇芳 99205 |
公告期間:2022/06/17~2022/06/22 | 發佈日:2022/06/17 10:06:05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附件 1-111 合聘(巡迴)教師員額運用規劃表.odt 附件 2-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pdf 附件 3-臺南市科技中心推廣服務區域.pdf | |
標題:請各校於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前填報 111 學年度合聘(巡迴)教師員額運用規劃 |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3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1408 號函及「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辦理。 二、合聘教師為主聘學校編制內教師員額,巡迴教師為中心學校之外加教師員額。合聘教師專任之學校為主聘學校,其他合聘學校為從聘學校;巡迴教師專任之學校為中心學校,其他巡迴服務學校為從屬學校。 三、為掌握各校 111 學年度合聘(巡迴)教師之員額運用規劃情形,倘貴校有合聘教師員額或巡迴教師員額,請於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將「111 學年度合聘(巡迴)教師員額運用規劃表」(如附件 1)填畢後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16167)【可編輯電子檔及核章版電子檔請分別上傳】。 四、上述表件由主聘學校(中心學校)進行填報,請從聘學校(從屬學校)勿填報;無合聘教師員額或巡迴教師員額者亦無需填報。 五、檢附「臺南市立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合聘(巡迴)教師計畫」(如附件 2)、「臺南市科技中心推廣服務區域」(如附件 3)各 1 份供參。請新興國中、復興國中、南新國中、佳里國中、和順國中、仁德國中、麻豆國中、新化國中等科技中心學校,協助區域內各國中科技領域課程專長授課。 六、另,有關 111 學年度合聘(巡迴)教師員額所需交通費補助事宜,將另案辦理。 瀏覽人數: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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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