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局公告 198954
|
|
| 公告單位:課發科 | 公告人:亢寶豫 99232 |
| 公告期間:2022/06/19~2022/06/24 | 發佈日:2022/06/19 15:06:07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111 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劃各縣市送件上限表.pdf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pdf 111 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國中學計畫書.odt |
|
| 標題:檢送國教署「111 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請貴校於 111/6/24(五)將計畫檔案前提出申請計畫 | |
|
說明如下: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5284 號函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前檢具計畫書 1 式 2 份(正本),寄(送)至教育局承辦人收,電子檔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 16211 號。以俾彙整報署。惟本案事涉後續審查作業,逾期報送計畫者,不予受理。
三、本(111)學年補助內容及基準調整說明如下:
( 一)「設置書法教學特色學校」:補助國民中小學建置書法教室、書法教學設備、校園整體書法教學情境布置、書法課程及活動等經費,每校以補助 15 萬元為上限。
(二)「遴聘書法專長教學人員」:補助國民中小學聘任書法專長教學人員於社團活動或彈性學習課程進行教學之鐘點費、交通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補充保費,並得以通過國立及私立大專校院辦理之認證者優先聘任。每校補助 2 萬元為上限。
(三 )請貴校依本案附件表格,填報欲申請之項目內容,並請勿刪改表格之格式。
(四) 檢附 111 學年度推動書法教育計畫之各縣市送件上限表、國中小學書法教育計畫書、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各 1 份,以供填報及參閱。
瀏覽人數:597 |
|
|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