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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告 21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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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單位:學輔科 | 公告人:顏怡玄 99512 |
| 公告期間:2023/01/05~2023/01/10 | 發佈日:2023/01/05 09:33:28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1-1 高關懷課程計畫(各校範例)-112 公告.odt 1-2-○○國○112 學年度高關懷課程計畫概算表.ods 2-1 彈性課程計畫(各校範例)-112 公告.odt 2-2-○○國○112 學年度彈性輔導課程計畫概算表.ods 4-高關懷彈性課程教學成果-範本-112 公告.odt 3-1 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112 公告.odt 3-2-○○國○112 學年度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概算表.ods 高關懷、彈性輔導課程經費明細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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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112 學年度高關懷課程、彈性輔導課程及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即日起至 112 年 2 月 14 日止受理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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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旨揭 3 項申請計畫核章後,併同核章之經費概算表,於112 年 2 月 14 日(星期二)前寄至本局學輔校安科顏怡玄收,以郵戳為憑。三、高關懷課程(3 人以上)及彈性輔導課程(1 人以上)申請資料項目如下: (一)申請學校計畫(需核章)。 (二)112 學年度高關懷學生名冊(學生姓名請匿名)。 (三)課程表(請敘明共執行幾周,俾利核對申請節數是否一致)、師資來源。 (四)計畫內容應包含該校之處室分工、人員職責、評估機制、課程規劃、師資安排、轉銜輔導措施等。 (五)用品消耗經費編列明細(如未申請本項目者免附)。 (六)經費概算表小提醒: 1.需核章正本,並請依據教育部國民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經費補助明細表編列。 2.雜支及文具用品項請列用品明細,勿僅寫辦公用品等。 3.如編列內、外聘講師鐘點費,請備註授課對象 (ex: 授課對象:學生)。 4.雜支為總金核扣掉雜支的 6%,二代健保為鐘點費的 2.11%。
(七)信封請註明申請「112學年度彈性輔導課程計畫」或「112學年度高關懷課程計畫」。 (八)高關懷課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上傳至填報系統[17548] 高關懷課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 (九)彈性輔導課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上傳至填報系統[17549]彈性輔導課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 四、原住民、新住民、單親、失親家庭功能不彰之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申請資料項目如下: (一)申請學校計畫(需核章) (二)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名冊(學生姓名請匿名)。 (三)高關懷生職場參訪規劃表。 (四)高關懷生職場參訪學習單。 (五)經費概算表(需核章)。 (六)信封請註明申請「原住民、新住民、單親、失親家庭功能不彰之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 (七)原住民、新住民、單親、失親家庭功能不彰之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及經費概算表,上傳至填報系統[17550] 原住民、新住民、單親、失親家庭功能不彰之高關懷學生職場參訪計畫。 五、申請方式:由本局統一彙整報署申請,請依旨揭期限提送前揭申請資料 1 份(正本 1 份,免備文,逕寄本局學輔校安科顏怡玄科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請本學年度有中輟生、長期缺課生或辦理 ISP 計畫之學校務必申請: (一) 國中:永仁高中、南寧高中、大灣高中、土城高中、善化國中、大橋國中、大成國中、忠孝國中、安南國中、安順國中、安定國中、復興國中、永康國中、新化國中、東山國中、金城國中、民德國中、安平國中、新市國中、崇明國中、沙崙國中、海佃國中、新東國中、官田國中、和順國中、西港國中、柳營國中、仁德國中、延平國中、後甲國中、關廟國中、建興國中、玉井國中、南新國中、楠西國中、文賢國中、南區新興國中。 (二) 國小:西門實小、東原國小、億載國小、玉井國小、永康國小、龍崗國小、小新國小、三村國小、大光國小、石門國小、左鎮國小、永華國小、西港國小、鹽水國小、開元國小、長安國小、南區新興國小。 *只要學校有 1 人以上之高關懷中輟之虞學生皆可申請,未達中輟也可申請。 七、審查標準:參酌學校計畫、高關懷學生人數及前年度辦理情形進行審查,原則上 1 校申請 1 項計畫,如 3 項皆欲申請,請於信封註明何項計畫為第一優先,俾利審查。 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含附件)請參考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4363 九、檢附旨揭 3 項計畫之學校申請資料範例、經費概算表格式、成果報告格式各 1 份。 瀏覽人數: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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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