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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3-03-10 | 點閱數: 95

受文者:臺南市南化區瑞峰國民小學教師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9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師字第 1120040027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112 年大專及高中職、國中小回報繳費人數、會員代表數及權數
2.社團法人臺南市教師會第四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名單
主旨:敬請貴會確認會員人數,並推派出席本會第四屆第三次會員
代表大會之會員代表,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訂於 112 年 5 月 27 日(六)上午 9:00~12:00 於鹽行國中三
樓視聽教室召開第四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二、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 10 條規定:「(第 1 項)學校教師會及
本會分會每 30 人置本會會員代表 1 名,餘數不滿 30 人時以 30
人計。學校教師會及臺南市教師會分會其會員代表選任方式
由學校教師會及本會分會擬訂。(第 2 項)會員代表權數以
每 10 人為一權,餘數不滿 10 人時,以 10 人計。每一會員代表
行使權數以三權之倍數為限,不滿三權或扣除三權之倍數仍
有賸餘權數者,以其實際權數或賸餘權數行使之。
三、本會依 112 年 3 月 7 日止完成繳費或回報之會員人數為基準計
算權數及派出會員代表(如附件一),貴會會員人數如有異
動請回報本會並依實際會員數填報;另,檢附本會第四屆第
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之代表名單(如附件二)供參。
四、請貴會於 112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五)前填寫 https://reurl.cc
/ZXX5ag 回覆;逾期未回覆者,視同貴會放棄派出會員代表,
將不列入本次會員代表大會名冊;倘若尚未繳費之會員學校
懇請儘速完成回報、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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