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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3-05-02 | 點閱數: 107

教育局公告 217330

公告單位:學輔科 公告人:蔡永新  imglink to mailto:yht1974@tn.edu.tw?subject=有關公告編號:217330 問題與建議   img99510
公告期間:2023/05/01~2023/05/31 發佈日:2023/05/01 16:26:35
簽收:準時簽收 img簽收狀況 img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 img 01_112 年度小團體輔導活動注意事項.odt img 02_112 年度小團體輔導實施計畫(國小).odt img 03_112 年度小團體輔導實施計畫(國中).odt img 04_112 年度小團導活動實施計劃經費概算表(範例 1).ods img 05_112 年度小團導活動實施計劃經費概算表(範例 2).ods img 06_112 年度小團體輔導活動成果報告表.odt
標題:112 年度友善校園「小團體輔導」申請,請於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逕送復興國中,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 112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本年度補助所屬國中(小)至多 20 團,每團 1 萬元,每校以申請 1 團為原則。

三、校內專任輔導教師或兼任輔導教師,於工作職掌中即應帶領 1-2 團小團體活動,此部分不得申請本案補助,於職掌規定外帶領的(如:第 3 團以後),始得申請。

四、本案申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請於 112 年 5 月 31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送復興國中,審查結果將另案公告。

五、受補助學校請於 112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五)前檢送經費收支清單及成果報告至本局辦理核結事宜。

六、其餘相關規定請詳閱附件之「注意事項」文件,如仍有疑義或未盡事宜,請洽本案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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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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