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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 112 年度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正向管教深化及違法處罰處遇實施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協助教師提升班級經營技巧及能力,分享多元有效之班級經營案例。
(二)依據學生需求規劃班級經營策略,並將策略應用於班級經營中。
(三)強化各校教師班級經營策略,引導學生適性全人發展。
三、申請方式及計畫執行:
(一)課程內容:申辦學校得依校內或鄰近學校行政人員需求自行調整課程內容,惟課程主題應為「班級經營策略增能研習」。各場次之授課講師由學校自行邀請及發文聘請。
(二)實施期程:請自行擇定辦理時間,應於112年7月1日至8月4日期間辦畢。
(三)申請方式:請於112年6月30日(星期五)前至線上填報第18432號調查表上傳「實施計畫及課程表」與「經費概算表」核章掃描檔(毋須另繳交紙本資料),由教育局審核後核定實施。
(四)經費補助額度:預計補助 20 校,每校新臺幣8,000元。
(五)由各校自行開設研習,一律採線上報名:標題請註明「班級經營策略增能研習」:○○學校場次。)與會人員逕自本市「學習護照」報名,本研習得登錄 3 小時研習時數,出席人員所屬學校請惠予公假登記。
(六)辦理完竣後應繳交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 3 )。
四、檢附學校申請實施計畫及課程表(範例)、經費概算表(範例)與成果格式各 1 份。
五、聯絡人:本局學輔校安科科員黃亦寧, 2991111 分機 8615 ,網電 9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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