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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3-06-14 | 點閱數: 77

教育局公告 219414

公告單位:學輔科 公告人:黃亦寧  imglink to mailto:h5927@tn.edu.tw?subject=有關公告編號:219414 問題與建議   img99519
公告期間:2023/06/13~2023/06/18 發佈日:2023/06/13 14:25:44
簽收:準時簽收 img簽收狀況 img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 img 2.班級經營策略增能實施計畫-補助各校自辦研習-1120612.odt
標題:有關補助辦理本局 112 年度各級學校班級經營策略增能實施計畫一案,請於 6 月 30 日(五)前申請,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 112 年度臺南市所屬各級學校正向管教深化及違法處罰處遇實施計畫辦理。

二、實施目的:

  (一)協助教師提升班級經營技巧及能力,分享多元有效之班級經營案例。

  (二)依據學生需求規劃班級經營策略,並將策略應用於班級經營中。

  (三)強化各校教師班級經營策略,引導學生適性全人發展。

三、申請方式及計畫執行:

  (一)課程內容:申辦學校得依校內或鄰近學校行政人員需求自行調整課程內容,惟課程主題應為「班級經營策略增能研習」。各場次之授課講師由學校自行邀請及發文聘請。

  (二)實施期程:請自行擇定辦理時間,應於11271日至84日期間辦畢。

  (三)申請方式:請於112630日(星期五)前至線上填報第18432號調查表上傳「實施計畫及課程表」「經費概算表」核章掃描檔(毋須另繳交紙本資料),由教育局審核後核定實施。

  (四)經費補助額度:預計補助 20 校,每校新臺幣8,000

  (五)由各校自行開設研習,一律採線上報名:標題請註明「班級經營策略增能研習」:○○學校場次。)與會人員逕自本市「學習護照」報名,本研習得登錄 3 小時研習時數,出席人員所屬學校請惠予公假登記。

  (六)辦理完竣後應繳交成果報告(格式如附件 3 )。

四、檢附學校申請實施計畫及課程表(範例)、經費概算表(範例)與成果格式各 1 份。

五、聯絡人:本局學輔校安科科員黃亦寧, 2991111 分機 8615 ,網電 99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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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寶仁國小、昭明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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