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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3-06-21 | 點閱數: 108

教育局公告 219546

公告單位:課發科 公告人:張莉涵  imglink to mailto:lihan81105@tn.edu.tw?subject=有關公告編號:219546 問題與建議   img99228
公告期間:2023/06/20~2023/07/21 發佈日:2023/06/20 10:33:14
簽收:準時簽收 img簽收狀況 img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 img 112 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 Q&A.pdf img 112 學年新住民語文課程遠距直播教學實施計畫.pdf img 實體版開課期程.jpg
標題:(重要)有關 112 學年度新住民語文課程及經費申請期限,請貴校依限辦理。

 

一、依據本局 112 年 5 月 2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120524955 號函(諒達)辦理。

二、依國民中小學開設新住民語文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第 5 點規定:「國民小學應依第四點第一項調查結果,每週開設新住民語文課程,計入語文領域時間內,於第一節至第七節正式課程時間實施;國民中學應依第四點第一項調查結果,開設新住民語文之選修課程或社團活動,並得優先於語文學習領域或彈性學習課程開設。」及第 7 點規定:「國民小學學生選習之新住民語文類別,學校均應開班,保障學生選習權益。」

三、有關實體班開課期程:

  (一)學校完成線上開班填報(含選課調查表):國小至 6 月 30 日止;國中至 7 月 21 日止。

  (二)本局開班審查及設定主聘學校: 7 月 28 日起至 8 月 11 日止。

  (三)學校下載經費表核章後上傳: 8 月 14 日起至 8 月 21 日止。

  (四)本局設定主聘後,學校申請的經費才會正確,請學校勿於 8 月 14 日前下載列印,以免造成經費錯誤!

四、有關遠距班開班期程:

  (一)學校申請開班:國小至 6 月 9 日止;國中至 7 月 7 日止。國小端如仍有需求可以持續申請至 7 月 7 日。

  (二)網頁公告審查結果:國小 6 月 30 日前;國中 7 月 17 日前。

  (三)學校選課及設備申請:

      1.國小: 7 月 3 日至 7 月 10 日。

      2.國中: 7 月 17 日至 7 月 21 日。

  (四)學校經費填報:

      1.國小: 7 月 17 日至 7 月 28 日止。

      2.國中: 7 月 24 日至 7 月 28 日止。

五、前揭申請流程及系統操作,可至「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mkm.k12ea.gov.tw/ 觀看操作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gaVIVDh840 及手冊。

六、檢附開課 QA 、 112 學年度遠距教學實施計畫、實體班開課作業期程各 1 份供參(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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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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