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物標準分類,金額超過 1 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兩年以上之設備須列「財產」。
二、有關本局補助貴校「教育部 111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及防疫需求學習載具、載具管理系統(MDM)授權及行動充電車設備採購與維護服務案」案,財物業分配至各校安裝完成,並於 112 年 03 月 30 日驗收完畢,惟尚未辦理財產入帳,請貴校依本公告辦理財產入帳程序。
三、財產增加單內容請依附件資料(教育部 111 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及防疫需求學習載具、載具管理系統(MDM)授權及行動充電車設備採購及維護服務案計畫核定補助一覽表)製作,並請確實核對,正本一式三聯,其中二聯由貴校自行留存,另一聯於 112 年 7 月 31 日(一)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送至本局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松興老師收。(地址:臺南市 700 中西區五妃街 236-1 號)
四、為避免信件遺失或逾時,煩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若是以公文交換方式請交換至教育局信箱,切勿交換到進學國小信箱。
五、本案保固四年,相關報修方式請上本局報修網站填報,網址:https://repair.tn.edu.tw/。
六、本補助案含分校,請有分校的學校轉知。未獲補助的學校,無須辦理登帳作業。
如有相關問題,請聯絡數位學習推動辦公室林松興老師(市話: 2130669#483 ),翁汶茹老師(市話: 2130669#488 ),梁淑英老師(市話: 2130669#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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