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220820
|
|
公告單位:課發科 | 公告人:鄭秋香 link to mailto:fcbjan@tn.edu.tw?subject=%E6%9C%89%E9%97%9C%E5%85%AC%E5%91%8A%E7%B7%A8%E8%99%9F:220820%E5%95%8F%E9%A1%8C%E8%88%87%E5%BB%BA%E8%AD%B0 99214 |
公告期間:2023/07/20~2023/07/27 | 發佈日:2023/07/20 18:06:46 |
簽收: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 112 第 1 次分發-正式教師未完成報到情形回報表.pdf 一般地區美術教師.pdf 一般地區英語教師.pdf 一般地區體育教師.pdf 偏遠地區一般教師.pdf 偏遠地區美術教師.pdf 偏遠地區英語教師.pdf 偏遠地區體育教師.pdf 專任輔導教師.pdf 一般地區一般教師.pdf | |
標題:公告本市 112 學年度國小普通班正式教師甄選錄取分發名冊(如附件),請查照。 | |
一、本市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正式教師甄選錄取分發作業,業於 112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假永福國小辦理完畢,國小普通班正式教師錄取分發名單如附件。
二、錄取人員經分發,請於 112 年 7 月 20 日(星期四)分發後至 112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配合分發學校接受資格審查報到,並於報到後一週內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項目如臺南市 112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附錄 10)予分發學校。 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動棄權,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錄取人員報到後,經分發學校查知有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或第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等其他法令規定,或錄取後經發現有違反本簡章之相關規定者,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各分發學校辦理報到,倘有不符資格或有逾期未報到者,請於 112 年 7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前,將未報到情形回報表(如附件)傳真至永福國小(傳真號碼: 06-2293282 ),並電話確認 (06-2223241#807楊崇男主任) 後,來電副知教育局課程發展科(06-2991111#8643 鄭小姐),以利辦理備取人員遞補作業。(已完成報到者無須回傳)
瀏覽人數:15142 |
|
受文單位:公立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