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麻豆分局 112 年 8 月 18 日南市警麻行字第 1120524697 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友須為現職,有意願移撥者,請於 8 月 31 日前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行政組(臺南市麻豆區興國路 6 號)」收,並於封面註記「參加工友甄選」。經該分局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甄選,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應徵資料,應附資料如下:
(一)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 1 份。
(二)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
三、案內工友評選相關事宜,請逕洽麻豆分局承辦人陳育信,聯絡電話 06-5718548 。
四、檢附工友履歷表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