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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進春 - 教導處 | 2023-09-01 | 點閱數: 58
教育局公告 223331
公告單位:新課綱專案辦公室 公告人:蔡琡瑩  imglink to mailto:rainbow90229@tn.edu.tw?subject=%E6%9C%89%E9%97%9C%E5%85%AC%E5%91%8A%E7%B7%A8%E8%99%9F:223331%E5%95%8F%E9%A1%8C%E8%88%87%E5%BB%BA%E8%AD%B0
公告期間:2023/09/01~2023/09/06 發佈日:2023/09/01 10:59:48
簽收:準時簽收 img簽收狀況 img列印 公文文號:無
附件:無
標題:本市 112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暨公開授課專業知能研習課程申請,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 提升本市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之專業回饋品質。

  (二) 培訓本市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人力資源。

三、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對象

  (一)本市中小學及幼兒園之教師(含兼任代理及代課教師)

  (二)於中小學及幼兒園參與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

  (三)對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有需求之人士。

四、研習課程:共 6 小時。

   (一) 1-1 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3 小時)

   (二) 1-2 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 3 小時)

五、申請單位:可採單校模式或策略聯盟模式(數個學校組成,可採工作圈模式)。

六、申請時間與注意事項:

  (一)參與教師需全程參加 6 小時課程,最低人數以 20 人為原則。

  (二)課程辦理時程:112 年 9 月~113 年 3 月,以 2 次半日或 1 次全日辦理,亦可於寒假辦理。

  (三)本研習學習護照由教專中心統一開設為全市性研習。參加人數以學校場地可容納人數為限,以申請單位所屬教師優先錄取。

  (四)本研習講師鐘點費及研習手冊由教專中心提供。

七、本案請於 112 年 9 月 30 日前,於線上表單填寫申請 https://forms.gle/qVGXHtSd5XuP7gNw8

八、申請結果將由教專中心彙整各校申請案後,依申請提出順序、研習日期安排可行性、講師規劃等考量,排定後另行通知申請單位。

九、本案聯絡人:佳里國小教務處陳春蓮主任 06-7222031 分機 711 ,網路電話 216010 。電子郵件信箱 chunlien@go.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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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南科實中、南大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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