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告 25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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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單位:課發科 | 公告人:黃以廷 ![]() ![]() |
公告期間:2024/12/25~2024/12/30 | 發佈日:2024/12/25 15:05:26 |
簽收:準時簽收 ![]() ![]() |
公文文號:無 |
附件:無 | |
標題:有關 114 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進修需求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旨揭填報表本局於 113 年 12 月 20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2569159 號諒達。
二、旨揭偏鄉專班由進修者自費參加,其修讀資格如下(符合其中一項資格即可)::
(一)一般身分:
1.於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 10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學校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二)原住民身分:
1.於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累計滿 10 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2.同一縣市之學校(不限偏遠地區)實際服務任教科目累計滿 6 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代理教師。
三、服務年資係計算至 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為止,中等學校服務年資需為同一任教科目、國民小學則無限制,且不同師資類科(中等、小學、特教、幼教)服務年資不可併計。
四、請務必於 11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五)中午前上傳,逾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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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單位:公立國小、公立國中(含市立高中)、昭明國中、港明高中、崑山中學、聖功女中、瀛海中學、光華高中、長榮中學、德光高中、黎明高中、南光高中、興國高中、明達高中、私立國小、慈濟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