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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務組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7-06-02 | 點閱數: 434

一、依據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106 年 5 月 25 日高師大特教字第 1061004671 號函辦理。

二、研習地點: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行政大樓 6 樓第三會議室。

三、研習對象: 1.高雄市、臺南市及屏東縣公私立幼兒園老師 (優先錄取); 2.其他縣市公私立幼兒園老師。

四、請學員於特殊教育通報網報名後,再於活動前一週上網(http://www.set.edu.tw/actclass/act/default.asp?showmode=全國大專)查詢,確認是否錄取。

五、研習內容與研習注意事項請參照研習計畫書(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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