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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學務組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7-06-28 | 點閱數: 306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研習 日期: 106 年 07 月 07 日(星期五)。

三、研習地點:臺南市金城國中視聽教室及活動中心。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國中小特殊教育班、資源班、巡迴輔導班教師,每校務必派一名特教老師參加。

(二)對本議題有興趣之特殊教育師。

(三)任教班級有身心障礙學生之體育教師。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研習時數,本場次因逢假日,請在不影響平日課務下核實補休;研習須全程參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研習時數。

六、檢附研習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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