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9 月 8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60028863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本年 12 月 2 日與 9 日於南北兩地分別辦理,期藉由經驗分享及交流,強化適應體育師資培育、提升專業知能與課程教學方法,希冀保障身心障礙學生運動參與權益,達體適能提升之目的。 三、活動如有疑義,請逕洽該校劉秀雲小姐( 02-7734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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